我現住房為平房改造還遷房,我的住房為南北向,但是住房的窗戶正對著一面牆(8樓高,我住3樓)這面牆離我家窗戶僅僅不到3米的距離,嚴重影響了采光,不僅常年不見太陽而且屋裡光線很暗,只要家裡有人就必須開燈,如同地下室一般,我絲毫沒有享受到南北朝向的服務,家人常年見不到陽光,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健康,而馬場房管站多年來按照正南正北收我的房費,我覺得不合理,多次交涉未果,我只要求他們給我減少一部分房錢,但是他們說:雖然你的不見陽光也是南北朝向,所以他們不同意給我減房費,工商局是我們老百姓的娘家人,我請求娘家人為我主持公道!
白玉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