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市國土房管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直管公產住房出售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7月31日前公房出售一次性付清房款將優惠10%,8月1日起將取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折扣。
本人現承租直管公產房一套,在使用權置換時,通過津房置換在中德銀行辦理置換額度貸款(公益貸),抵押私產房一套。按照本人理解,全款置換使用權後,作為承租人應該可以購買產權,但有人告之必須還清抵押貸款後,纔能購買產權,是這樣規定嗎?而抵押貸款是個人用私產房做的,與公產房不存在直接關系,為什麼要跟公產房購買產權掛鉤呢?
個人認為,市國土房管局發布《通知》本意在鼓勵承租人盡早購買產權,如果存在貸款障礙,相信很多類似置換承租權的人,都要等貸款還清後纔能購買,意味著很多年之後纔能辦理,與通知精神明顯不符。
高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