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北區靖江路鎮江裡欲購買現承租的公產房的產權,購買過程發生了一些不解的問題。
問題一,個人裝修將通向陽臺原為一窗一門的位置,改為兩扇門,砍掉了原窗臺下的部分牆體。2014.6.27.江都路房管站找我要押金,承諾恢復後,全額退還。押金額七千元人民幣。不解的是,押金七千,那麼這部分牆體的實際價值是多少呢?(包在陽臺內的牆體,窗臺下並不承重)
問題二,政府對公產房承租人購買產權是有優惠政策的,江都路房管站告訴我,河北區房管局要求現在進件(時間是2014.6.27.),都按原房款,如果七月份政府延續優惠再退款。
問題三,我在南開區懷仁裡辦相同事項,相同部位砍掉牆體押金五百元人民幣,房管站大門口大字報通知,政府優惠政策暫延長至7月底。
問題四,因裝修拆改原房屋,應該收多少押金,誰來監管?政府的優惠政策各區不一樣嗎?
普通市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