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河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的一名在職職工,自2004年7月來津工作,由於我單位屬於河北省,就業以來社保關系一直在石家莊,自去年天津市實施居住證積分政策以來,我期盼著能積分入戶,但積分的前提是社保在天津且2年以上。
請問像我這種情況社保能否轉到天津來,並且能夠參加積分入戶。
盼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屬於單位職工,應隨單位參保。外省市戶籍人員在我市被用人單位招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在我市參保。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