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在3月份生下一子,生後一直在兒童醫院治療,確診為新生兒喉軟骨發育不良,現在已兩個多月了。費用已高達十多萬,期間出院一次不到一天後又返回兒童醫院繼續治療,前期費用八萬多元,後拿回醫保報銷時被告知在沒有完全出院時暫時不可以給報,但是現在的費用實在無法再承擔了,請您幫幫忙忙,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生嬰兒參保規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辦理當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當年度標准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出自生之日起90日後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當年度標准繳費,從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在辦理住院結算手續時,應與醫院結清按規定應由參保人員負擔的費用,其餘費用由醫院按規定與市醫療保險結算中心結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