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1月15日工傷,停工留薪期5月29日止,目前已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結論尚未下達。但是在剛工作的一段時間內,單位說讓我不再乾原來的操作崗位,讓我先處理一些事務工作。但是鑒定結束後,單位要求我回到原工作崗位。因為骨折,我暫時要求請病假,繼續休養,因為暫不能乾重體力勞動。在這一段時間內,單位也多次告知我,休假一段時間有可能就會與我解除勞動關系。但是我的傷殘等級還沒有做出。
我想問您,如果傷殘鑒定等級鑒定我有傷殘等級的話。我通過單位上報工傷保險部門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但是還沒有批下來的一段時間內,單位要求與我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我是否還能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賠償。如果不能得到工傷保險賠償,我應該如何訴求。還有,單位是否已幫我申報工傷保險賠償我應該如何查詢到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您的陳述現工傷等級尚未下達。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政策比較具體,因篇幅有限無法在此一一贅述,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