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改造,政府為老百姓辦的好事。更換下水,因要破壞一樓住戶的地面,樓上住戶分攤給一樓住戶補償款,大家也都這麼認了。可是有些人.......十五經路榮興公寓10號樓2門,一樓出租給了一個買東西的開門臉,換下水,張口找樓上住戶要4000多元賠償款,均背一家毛700元,樓上好幾戶都感覺有壓力。想找居委會調節,可辦事人員說這得你們自己解決。暈,給不了那麼多錢我們就換不了下水管了?不知道政府的初衷是什麼?政府為老百姓辦的好事,因為.........我們就享受不到了嗎???
尊敬的李海濱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大直沽街道辦事處調查處理。大直沽街道辦事處已派人員入戶做工作,協調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