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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11點20分,我從河西區南北大街嘉茂中心附近,乘坐出粗車牌照號為 津E-07937, 開車的是一位中年女性司機。
上車的時候我很明確的跟她講了,到浦口道圖書大廈附近接個人,然後繼續開往津灣廣場。
到達圖書大廈後,我讓司機在路邊停車等待,然後打電話叫朋友過來,大概2分鍾之後,女司機開始不耐煩,就停車叫我下去,我十分不理解,該給錢給錢,半截叫我下去是什麼意思。於是我拒絕了,然後女司機威脅說如果不下車,她就要怎麼樣怎麼樣的。沒辦法我不想惹事,只能被趕下車了,好吧,我也沒說什麼,打車付費,表打出來的票據時9.7元,加上1元的燃油附加費,一共應該是10.7元,我給了司機11元,然後她開車就走了,並未找零,我在後面喊都沒人搭理。這樣我就更不理解了,這是什麼行為?搶錢還是怎麼著啊。
本來我是約了朋友中午吃飯的,結果搞得最後很是掃興。這樣的服務態度,有待改進,報紙上,媒體上,每天都在宣傳要加強文明意識,這樣的出租車司機,我只能表示很失望了,別的我也不奢望,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聯系一下,我的三毛錢零錢應該給我吧?憑什麼拿錢就跑,我欠你的還是怎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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