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我們已責成萬新街環衛所加大對該地段的治理,及時清理垃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7月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在東麗區萬新街華城秋苑海麗園北側,距離小區100米左右,距離外環線輔路50米左右,有一個生豬養殖戶,養殖生豬150頭,是從1990開始飼養生豬至今,飼養的生豬全部按國家規定進行口蹄疫、藍耳病等疫病的計劃免疫,平時飼喂的部分為泔水,泔水飼喂前經過煮沸加熱。對於群眾反映的問題涉及畜牧獸醫方面的有兩項:一是市內養殖是否合法問題。此養殖地點為南程林村所屬用地,不屬於市內養殖。二是涉及垃圾豬問題。通過調查該戶飼養生豬為泔水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第四十三條第二款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該養殖戶飼喂前對喂食的泔水進行了高溫處理,不違反國家規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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