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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在開發區摩托羅拉公司上班時,公司在勞動局做用工登記時,不知是單位還是勞動局相關負責人把我的信息錄錯,從27網輸入我身份證號對應的是康昀的名字,2006年我已從摩托羅拉離職,到現在也沒做退工登記,27網還顯示本人在摩托羅拉是工作狀態。由於他們工作的失誤給我造成的麻煩一直至今,每次需要檔案調動或查用工登記都是那個錯誤登記,每次都需反復去勞動局,每次都是要一大堆證明後,說給變更,可十多年過去了到現在依然是當年那個錯誤信息。2007年由於工作變動需要往空港勞動局調檔,因為信息不符,去開發區勞動局申請改,對方要了相關證明後,根本沒人管。今天我愛人去街道開證明時,街道27網一查因為信息不符讓先去變更,於是又去現在的檔案存放地空港勞動局申請變更,那些人態度很不好,說不歸他們管,應該找開發區勞動局,我說現在檔案在你們這啊,纔勉強同意說給申請試試,又要了一大堆證明,可半個月過去了,音訊全無。今天到街道一查,還是那個錯誤信息。真氣死人了,大熱天跑東跑西,到底哪纔能給我一次改過那個錯誤的信息?
勞動局這些辦事的,吃著勞動人民的血汗錢,坐在舒適的環境裡,還傲慢無禮的工作著,你們的失誤,後果卻讓我們一次又一次的承擔。
我希望市勞動局的領導管一管,27網既然是勞動局用工那麼重要的網,應該是正確有效的信息纔對,工作人員的失誤,還有單位隨便不做用退工登記,那反映的還算個什麼信息呀,他們的錯誤我們個人承擔後果影響,這是什麼道理啊!事雖小,影響卻大(尤其對本人),十年間申請變更了五六回,折騰人玩啊!到底還有有沒有說理的地?什麼時候纔能把這錯誤變過來,不給我造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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