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生於1958年,是天津某建築公司國企正式職工,在臨退休之前,關系被強行轉入到該單位的“三產”,據說當時被強行轉出的時候,原國企單位為每個轉出的職工支付了安置費到該三產企業算是對原職工的經濟補償。但是這個三產企業拿了員工的安置費後開始向大家集資,集資後又停發員工工資,當問起曾經的經濟補償,三產負責人也含糊不清,很快就說將要破產了,緊接著2003年我就退休了。退休後醫保和社保也一切正常。直到2012年,醫保卡內每個月給打入的40元錢被終止。詢問得知是該三產為退休職工交付比例調整。
問題是曾經轉入三產之後,該三產就說經濟不景氣,所以之前一部分退休人員的關系又轉回原國企建築單位,之後又有部分退休人員關系被轉回原國企單位,唯獨中間幾個人的關系留在了該三產單位,而該單位至今並未宣告破產。當我要求原單位將我關系轉回的時候,原單位要求我出具個人檔案,我向三產單位索要個人檔案,三產單位已無人管理此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給在職人員的繳費標准相關。對於您檔案關系轉移問題建議您諮詢用人單位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