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您好:國家對糖尿病等特種病實行門特診療制度以來,確實對患者及其家庭是件好事,得到社會的任何。但執行中也經常給患者及家屬帶來不便。患者必須在規定時間(一般半個月)去定點醫院門診取藥,但定點醫院不定時的出現藥品存貨滿足不了患者需求的問題,患者及家屬需多次往返醫院,在等待取藥期間患者用藥停止,待醫院進藥後方可取服或使用藥品,長此下去對患者病情十分不利。因凡確認為門特的患者一般都是慢性病或終身不能治愈的病,多數存在行動不靈便情況,對此希望衛生主管部門及醫院多為門特患者著想。建議實行門特全市聯網,在就近就診的前提下,取藥時別控制的太死,醫院應備足藥品,以免患者看一次病取藥就得往返醫院多次的問題,把門特制度這件好事真正辦好,落到實處。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和衛生部的《處方管理辦法》和臨床用藥原則為患者出具診療方案。具體用藥問題請您諮詢醫生或衛生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