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本人是天津市和平區戶口,我老婆是黑龍江省戶口,我兩是2010年10月份在和平區登記結婚的,我兩都有正事工作和連續繳納社保,有房,如想把我老婆的戶口遷入天津,需要結婚多少年?還需要什麼其他條件?
祈盼答復! 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愛人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您也可以撥打23394772進行詳細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