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是兩年前購買的二手房,當時沒有想到原房主的戶口是不是從這兒遷走了。
現在我想在這兒落入,原房主戶口沒遷走,找原房主也聯系不上了。自己的戶籍也遷不進來。這種情況怎麼辦?
曾經找到過辦電視機頂盒過戶,他都不配合,因為他拿到錢了,很不講道理。
所以,建議政府給出臨時解決辦法,後續,建議健全政策,應該房子過戶到新的戶主上,不應該為難新房主的戶籍遷入,應該是讓原房主承受不及時遷走的後果,目前這樣對新房主很不公平。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