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前幾天因為有炎癥化膿,在天津市三甲醫院(總醫院)急診就診。醫院給開了輸液藥,在總醫院輸了幾天,因為離家遠,行動不便,來回交通費昂貴。想在總醫院拿了藥回社區醫院(河東盤山道醫院)輸液,因此,就診的三甲醫院開具了診斷證明,並蓋章。我有處方,皮試證明,醫生的轉診證明齊全。但是社區醫院就是不給輸液。在三甲醫院輸液區排長隊,社區醫院冷清的要死。請問社區醫院是否有分擔三甲醫院的輸液的職能?我這種情況,社區醫院是否該給輸液?望解決為盼,謝謝。
尊敬的李喬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衛生局調查處理。區衛生局表示已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