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您好,我哥今年46歲,嫂子40歲,都是自由職業,兩人現在想辦理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說是現在的年齡可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現在我的父母戶口和他們在一起,(父親80歲,母親72歲)有退休金,他們說父母有收入,他倆就不能享受優惠政策了,必須把戶口遷走纔能享受,這種說法對嗎?我一定要給父母遷戶口嗎?加入遷出了,辦完後可以再把父母戶口遷回去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和城鎮低保家庭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3年內給予75%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而靈活就業是指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大齡失業人員從事社區或其他就業崗位時,工作場地與勞動時間不固定,難以獲得穩定收入和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就業形式,需進行就業登記,並且按我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有關規定,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履行繳費義務。
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需要到街道做認定,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請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就失業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