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7歲,懷孕了,可以一共放多少天產假?算不算晚婚晚孕,剖腹產是可以比順產多歇15天的產假嗎?還有,我看天津有條規定是“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三十日”,我在居委會上班,符合這條規定嗎?這些產假是指工作日,還是包括六日和節假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感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