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結婚的為什麼前兩年起戶口不讓起。不是結戶口結到2013年4月1日’為什麼不讓起,太不公平了;孩子是2013年5月出生的,現在大人、孩子都沒佔上,還遷樓不就是要改善人們居住環境,可是,現在樓不夠住也不讓買,只有過18周歲纔讓買15平米。可是有的都結婚了、只是戶口本上沒改動,打了一個擦邊球,卻分了15平米。太不公平了,。現在添也不讓添、買也不讓買,45的怎麼住,這樣的事情太多了,不止我,我決的太不合理了。我是合法結婚的,為什麼2010年就不讓起了。為什麼都是一個縣的、可是跟團泊的差距咋這麼大呢,身為大邱莊人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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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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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