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河北區建昌道房管站購買房屋產權,被告知需要戶口本上所有人到齊並拍照,而且詢問工作人員後得知還不止去一次,大人孩子折騰也就算了,家裡有80多歲的老人行動不便,也許要去,太不合理了,在其他地區已經發生類似銀行取錢而老人被擔架抬著去的事情發生,感覺於此很相似,希望相關部門可以提供其他方式解決。
小筠:
根據市公司統一的售房流程要求承租人家庭成員包括配偶、18周歲以上子女及同戶籍父母必須到場同時簽訂確認書,以保證家庭成員對購買產權這一情況的知曉權和表決權,避免在今後發生因購買產權出現家庭糾紛的情況,保護承租人的權益不受侵害。
鑒於反映人爺爺的情況特殊,經站領導同意由建昌道房管站兩位工作人員前往反映人家中,由其爺爺親自簽署確認書並蓋章後拿回。
建昌道房管站工作人員於6月20日上午與反映人和承租人分別聯系,現已簽訂確認書,並將其身份證復印件遞交房管站,要件已經齊全,可以進行房改售房下一步流程。
河北區房管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