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
經房管局核查,對於反映人反映的小區內電梯和物業費綁定,導致業主上不了樓是否合理的問題。根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和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的內容規定。業主應統一、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以避免出現上述情況。
另外對反映人提出的不交納物業費的理由:“樓梯的安全通道雜物堆積,和物業反映情況後未果。”的問題。我局物業辦認為部分業主亂堆雜物佔用樓梯安全通道的情況,作為小區服務單位,小區物業企業已多次進行治理,與相關業主進行溝通,但物業企業沒有執法權力,不能強制清除。因此,對於此問題我局物業辦已經要求物業企業上報轄區內街道、居委會等部門並配合其一起做堆物、堆料業主的工作,以保障小區業主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同時也可依據《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來參照處理。
同時,對於業主提出的“手裡始終沒有和物業之間的合同”的情況。因該小區自2010年10月入住以來,一直未由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小區業主大會,因此匯恆園小區一直履行的是天津市環金安居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與天津市昱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天津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該合同並非人手一份。
河北區房管局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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