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港港東新城福芳園小區的業主,福芳園小區屬於和興集團開發的。按照購房合同,2009年9月份就應該交房入住,但是它並沒有如期交房,配套設施也沒有跟上。最後我們因為結婚急用房,領了鑰匙,但是簽了一個不平等的協議,就是自己承擔一切責任,與開發商無關。到現在馬上兩年了,我們沒有辦不下來房本,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陪朋友諮詢員,說福芳園還沒有初始登記呢,他們說讓業主找開發商。。
另外,小區的物業也是和興集團的,我們交了物業費,但是小區內並沒有路燈,監控攝像頭也沒有開著,保安和擺設一樣, 配套設施跟不上。
麻煩相關部門能幫我們查一下,為什麼和興集團對福芳園小區沒有出示登機,售樓處的人一直在騙業主,說幾個月之後就能辦下來,辦下來,但是前幾天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都查不到初始登記,如何能辦理房本。誰能替我們這可憐的業主,辛辛苦苦工作,花了那麼多錢買的房子,不知道何年何月纔能辦下房本。開發商一直在騙我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近期已有網友反映相關情況,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關於您提到簽訂不平等協議及欺騙問題,建議您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