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3月轉業分配到科技局上班,公積金是暫時按照個人當月工資的基數進行扣繳的,本應當在2012年的7月份給調整到正常狀態,但直到現在公積金也沒有調整過來,說是整個塘沽都凍結了。3年來本人公積金比同級別的損失近萬元,據說也不給補發。公積金繳存處於正常狀態的統一凍結是可以的,而本來處於非正常狀態的(只牽涉初入職人員)公積金繳存也要凍結不給調整,給個人造成的損失也不給補繳,這種一刀切的做法合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情況已獲悉,如果您的單位少繳您住房公積金,您可持身份證,公積金卡,勞動合同和工資證明,所有資料原件,本人到您單位所屬區的公積金中心進行投訴。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