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糖尿病患者,現在醫院根據醫保部門規定,開藥量只能最多十五天,可要是出差或旅游超過十五天就沒辦法開藥了,這個問題希望能夠得到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和衛生部的《處方管理辦法》和臨床用藥原則為患者出具診療方案。具體用藥問題請您諮詢醫生或衛生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