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南樓中鋼大廈,房本注明設計用途是住宅,而如今樓裡公司,辦學,美容等等公司林立,閑雜人員出出進進,擾民,充滿不安全因素,給住戶帶來很大困擾,物業管理也困難。不是有規定民宅不許辦公嗎?到底民宅辦公是否合法?誰允許辦公的,請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尊敬的“中鋼大廈”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