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樂裡小區去年改造後小區環境大為改觀,並進駐了物業。小區住戶多經常有戶裝修臨時在院內存放裝修垃圾也可以理解,這次連續堆了兩三個月並越堆越多應該誰來管?物業負責嗎?據說居委會已經收了業主的垃圾費,自然應該居委會負責,可能只有居委會有權僱車拉走,為什麼收錢很積極,拉走卻不管了?據說為了湊多了省運費,省了運費給誰?這樣說是居委會想從中賺點錢,居民為他們賺錢多受些罪?請問:居委會的領導們,三樂裡小院裡的垃圾一堆幾個月,你們知道嗎?物業沒向你們反映嗎?這符合政府改造小區的初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