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98年平方拆遷後分的房子,權屬河西建設開發。我想問一下,為什麼自己家的平房在拆遷後再分配的樓房卻是河西建設開發的產權。現在能否像直管公房一樣自由的購買產權,或是在交易時強制購買產權。後續政府是否相關條文會出臺明確企業產房屋的產權確認等相關問題。
尊敬的“高洪宇”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