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於2014年3月21日在淘寶購買了一臺先科YC500的手機,用了兩個月就出現了問題。2014年6月2日,第一次找到賣家詢問手機出現問題如何解決,他們不理我。2014年6月3日上午,第二次找到賣家詢問相關問題,他們說下午問客服。2014年6月3日下午,第三次找到賣家詢問相關問題,他們說是手機屏幕壞了,但是現在公司售後部門搬遷該周不受理任何售後問題的手機,讓我下一個再找他們。因為體諒他們工作不易,也怕到時候把手機弄丟,我就等了一周多。2014年6月15日晚,我第四次找到賣家,討論手機維修問題,他們說我要承擔往返郵費和手機維修費用,我一而再再而三那強調這應該是手機質量問題,哪有新手機用了不到3個月就出現問題的。他們的回答是屏幕不在手機三包服務中,我也在網上查了,在手機三包法中手機主機保修期一年,並將這一條款發給賣家看,賣家說不懂國家法律。我提出在購買手機時他們未提供發票,人家說沒說過有發票。我想問問 ,我應該如何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