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10月下班途中車禍,工傷等級鑒定為10級,在社保查詢網站上看到,2014年2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已發放,相關材料5月初已經提交,現在6月中旬,仍未接到領取通知,還請人力社保局督促發放,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對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的,自2009年9月份起,分中心采取集中開戶的方式為待遇享受人建立工傷待遇社會化發放賬號,每月20日通過代發機構發放,對用人單位已先行向待遇享受人支付工傷待遇的,用人單位向分中心提供賠償協議或先行支付待遇的原始憑證,分中心留存復印件,將待遇支付到用人單位。具體請您諮詢用人單位或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