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產品報廢的名義對我進行不合理的罰款,還有沒有完成生產任務的理由對我罰款,衛生不合格罰款,我不服去和他理論公司態度惡略說這是公司的規定,我一氣之下罷工了,結果幾天過後公司對我下達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單子,請問他合法嗎?我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扣我的錢能要回來嗎有別的補償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6月19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如下:
已經與其本人電話聯系,了解相關情況、講明政策,並與公司聯系協調,雙方爭議較大協調未果,投訴人已到人力社保局仲裁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