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6月1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總體情況,為優化城市交通環境,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實現機動車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長,2013年年底,市政府出臺實施小客車限購、限行的措施。我市的小客車調控政策在充分吸收借鑒北京、上海、廣州等外省市經驗的基礎上,采取了“限購+限行”、“搖號+競價”的政策設計,其主要目的是通過限購、限行這樣的綜合措施,確保控制機動車數量無序增長,緩解道路擁堵的目的能夠實現。此外免費搖號與有償競價相結合,也是兼顧考慮到市民的不同需求。
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駐津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證或者暫住證,並在本市連續兩個年度以上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二)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小客車在本市均登記為強制注銷。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五)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工作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個人為單位申請增量指標,這樣更科學合理,也更方便管理。《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試行期為一年,在此期間,我們將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評估總結政策試行期工作運行情況,進一步研究完善小客車調控政策。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