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麗區藍庭國際購買的40年產權的商住房,內部空間高4.8米,今天接到物業的通知,下周一開始給辦理產權證,但必須交2014-2015年度的取暖費,每平米40元,不交取暖費就不給辦理產權證。
這種房子如何收取暖氣費?標准是多少?
尊敬的許國成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建公用[2011]22號)第七條規定:非居民住宅計費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超高部位按建築面積乘以層高系數計算,其中層高系數為層高除以3.5米。特殊房型和部位或對室內溫度有特殊要求的,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第八條規定:供熱采暖費應按照房屋產權性質對應的計費面積和價格標准計算。執行居民用水和用電價格且用於自住的房屋,應按居民住宅計算供熱采暖費。
《市發展改革委關於我市調整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3]1135號)規定:自2013年供熱期開始,每供熱期非居民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由每平方米36元調整為40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