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部隊的隨軍職工家屬,去年辦理的退休現在需要移交地方,出現了身份證年齡與檔案不符的問題。我的實際年齡是1962年生人,原始檔案也都是留的1962年。我是1992年辦理的隨軍,由外地調到天津從新辦理身份證時誤將身份證上的生日留為1960年。去年退休時是按照1962年辦的,而且勞動法有規定像我這種情況兩者不一致時要以原始檔案為准。可是我的移交地方的手續交到咱們民政局後卻要給我按1960年辦理請問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