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老公是2010年9月份登記結婚的,2011年我跟孩子的戶口纔投靠入戶落入小蘇莊村。在2011年我老公意外去世。現在我們娘兩在村裡屬於沒房沒地,也沒有宅基地。有宅基地的都換了樓房。對於我們娘倆這種情況的有什麼安置政策嗎?是給我們置換樓房還是能分我們宅基地?望領導回復我們,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小王莊鎮感謝您對家鄉發展建設的關心和支持,您可以向小王莊鎮綜治服務中心進行諮詢,聯系電話63126918。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