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戶口在天津,目前在上海工作,因轉上海戶口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天津方面說一定要本人或直系親屬纔能辦理,但實在不方便。我2012年7月開具過一份,沒有任何違法犯罪前科記錄,這份證明目前還在我手上。而我自04年7月起便一直居住在上海,請問這種情況能否允許委托他人辦理?
衷心希望政府機關能本著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盡可能完善規章制度,造福民眾!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8月27日
【民生詞典】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