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外來打工人員,住在趙沽裡,是一名電工,有電工證,去年在本市辦理的,但是沒有社保和就業合同之類的資料,只有房主的房產證和本人身份證,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您好,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已登記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應當申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您可以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派出所),也可以到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東麗開發區一經路3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天津市證件數碼照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三)租賃協議、房主房產證、身份證。
東麗區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