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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政府、教委領導:
您好!我是一個服務於天津建設的普通一員,也是一個孩子的媽媽,今天接到孩子小學入學通知,對此深感不解,特寫此信向領導求助。
我於2010年在河北區三和小區購買房產,並於2014年4月份通過人纔引進已將我的戶口辦理到河北三和小區,我的女兒今年正值入學年齡,因為其隨遷戶口手續正在辦理中,我們按照外地戶口兒童入學登記手續進行了登記,今日下發錄取通知,孩子被錄取到離家很遠的新程小學,而我們的住房地址及我的戶口按照政策應該屬於河北實驗(春和景明校區)。我購房和戶籍所在地就在該小學對面,同一小區的適齡兒童均已被分到這個學校,其中包括房產是這,父母雙方戶口都不是本地或該區的諸多情況都已被分到該校。同樣的條件,甚至我們的情況更符合被分配到該學校,不知道為什麼被捨近求遠的安排到了別的學校。
細讀今年小學入學相關政策,我們按照就近原則應該被分配到門口的學校,作為一個心疼孩子的父母,我們不希望孩子這麼小就為了每天上學折騰,關於孩子的戶口問題,我想一並說一下,如果不是因為程序流轉慢,手續復雜,孩子的戶口早就應該隨我一同遷入我房產所在地。懇請有關領導核實情況,為我們解決就近入學問題。再此先謝謝了!急盼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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