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從2012年離婚,兒子跟我生活。協議離婚時也沒找對方要生活費。我母子只有艱難度日,戶口一直在勝利村{婆家},去年兒子考上大學我實在困難,找過村裡和鎮裡的民政管理人員,想申請低保,他們都沒給我填表,說是不合條件,這是為什麼?
2.去年我把我和兒子的戶口遷回和平村{娘家},因是新遷入戶,沒有地,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