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一下,如果出差的往返路程正好在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這是否算加班呢?
比如4月28日出差,4月30日完成出差工作,5月1日做飛機返回所在城市,那5月1日當天是在公共交通上,這樣還算加班嗎?如果算加班,具體時間是如何計算,是按照飛機起飛、落地時間來計算,還是以其從酒店出來,到進家門的時間來計算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單位周六、日或法定節假日派職工到外地出差,應按財政局有關規定發放出差補助,不支付加班費,也可以不安排補休。到外地出差時間及往返路途不計算加班時間,但具體標准由財政局解釋。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