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津市一大型事業單位合同制員工,已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2013年12月起,由於所在部門進行業務調整,本人所在的小組(共四人),無具體工作內容,本人及組員多次向 部門領導進行反映並申請調換工作,均 被拒絕,每個月之給開1000多的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不僅如此,小組長還多次辱罵、詆毀我們,並克扣我們的正當報銷,不給我們發。這種情況從2013年12月一直持續到現在。領導就是拖著不解決。我們長達半年沒有事做,沒有工資拿,並非我們主觀上不願工作,而是由於領導曾決策的問題,我認為,這已經嚴重損害了我們作為勞動者的利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建議諮詢用人單位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