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天津市關於取消藍印政策的文件上這樣提到,
(一)天津藍印戶口什麼時候停止辦理?
答:2014年5月31日天津市停止新辦藍印戶口。購買商品住房渠道辦理藍印戶口的,以其在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簽訂預定協議時間為准。
(二)以前辦理的藍印戶口如何轉為天津市常住戶口?
答:現有的持藍印戶口人員,在考察期滿後經復驗合格,可繼續按原規定辦理我市常住戶口。
(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何日期前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原政策申請辦理藍印戶口?
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於2014年5月31日24時前通過天津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並簽訂《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或者《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可按原政策申請辦理藍印戶口,2014年5月31日24時後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不能再申請辦理藍印戶口了。
第二條提到,現有藍印戶口可按原規定辦理天津市常駐戶口,但5月31日前完成網簽,但藍印還沒辦好的這部分人,還可以取得藍印後再辦天津市常駐戶口麼?
另外,問武清公安局回復未接到上面通知,具體讓諮詢開發商,這是什麼意思?開發商決定可否辦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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