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教委領導好,
今年小學入學簡章上要求,房屋穿權證上戶主必須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三代以內。
我們的情況是戶口本上是我們的孩子,孩子母親,孩子外祖父,還有外祖父的父親也就是孩子母親的爺爺。房本的戶主是孩子母親的爺爺就是孩子的曾祖。
曾祖身體很好,不能現在就把房本換人吧!!
請問這種情況,我們的孩子能否順利進入學區內小學?
感謝!
尊敬的“李東”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