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社會保障卡是經市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個人)卡技術規范》、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聯相關標准,制作的“一卡多用、全國通用”並帶有金融借記功能的復合卡。該卡具有憑證、記錄、查詢、金融等功能。不僅可以憑卡看病就醫,還可以憑卡辦理社會保險、勞動就業、各項優惠待遇、職業技能培訓及鑒定等人力社保各項業務。建議您辦理社會保障卡的申請手續。
辦理社會保障卡後,如果原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與社會保障卡服務銀行相同,系統自動將醫療保險卡資金轉入社會保障卡內;如果原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與社會保障卡服務銀行不同,醫療保險卡賬戶中的資金無法自動轉賬到社會保障卡中,領取社會保障卡並注資(領取社會保障卡一個月)後,可以按銀行規定辦理醫保卡銷戶。
2、自2010年1月1日零時開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於個人醫療消費。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包括:起付標准;個人自負比例部分;增付部分;最高限額以上部分。參保人員2009年底前注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資金可以通過服務銀行進行支取。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其個人賬戶仍采用注資方式,退休人員可以到社保卡所屬銀行支取,對於異地支取是否收手續費等金融問題,請您諮詢銀行。
3、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所在地居住,可以到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醫保異地安置手續,經分中心審批備案後,在安置地選定的醫院中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再申報給分中心。具體手續及報銷要求請諮詢所屬社保分中心。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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