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委領導:
您好!我母親年輕時因多年未生育,所以抱養了我,但是由於當時政策不完善,加上母親不認識字,沒有辦理收養證,現在我也結婚生了一個孩子,想申請二孩,諮詢多個部門,都說我這個不能申請,但是我母親確實就我一個孩子,而且收養證是不能重新辦理的(只能14周歲以內),我該怎麼辦,能否讓村委會出具證明,證明我母親就我一個孩子,而且我是獨生女,怎麼就不能生二孩了。
現在能出具的只有村委會的證明,其他的(我都29歲了)也諮詢了,根本補不了,村委會已經換了領導,對於這件事情他們也是很含糊的回答,但是戶口當時是他們給上的,是按照親生的給上的,我就不知道接下來我需要為了申請二孩需要什麼手續,請領導幫忙?
期待盡快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