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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殘疾證為:“下肢三級”的殘疾人,今年73歲。因為我戶口所在地和殘疾證不在同一街道,在參加置換殘疾人專用車代步車時,遇到麻煩,詳情如下:
2013年10月在戶口所在地(天津紅橋區西沽街)登記參加置換殘疾人專用車代步車。2014年2月戶口所在地居委會以殘疾證不在本街道為由,通知我應到殘疾證所在地(天津市紅橋區丁字沽街)辦理置換事宜,但紅橋區丁字沽街以登記時間過期為由拒絕接收。但當初我並未接到丁字沽街的任何通知,經過多次協商無果,我找到紅橋區殘聯希望能到幫助,被告知先把舊車交了,拿到回購款後再去自行購買是一樣的。於是我在戶口所在地紅橋區西沽街把以前的舊車交了,等待參加自己購買殘疾車。2014年4月14號,我拿著購車憑證到了指定購車地點,發現車子價錢要比當時參加置換多交2300元錢。而且最快要到6月底纔能拿到車子。
2014年4月投訴到天津市殘聯信訪辦,回復是應該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置換,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我懇請您幫忙,主要想知道:
1 像我這種情況(殘疾證和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街道)到底是否能參加正常換購?
2 如果可以享受正常換購,我們到底應該屬於哪個街殘聯負責接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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