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您好。
情況是這樣的:
我於2014年3月29日定購了一套由天津生態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開發的宜禾.紅橡公園(項目名稱為:美韻園)房屋,該房屋房號為9-303。當時交認購金3萬元同時開發商要求簽了一個開發商自擬的認購書(照片見附件)。並沒有讓我簽訂通過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的《天津市商品房預定協議》。
在2014年4月5日通知我去售樓處交首付簽合同。由於我當時生病正在醫院住院無法辦理,於是跟他們的銷售人員說等我出院後再去辦理。後來我出院後在2014年4月26日給他們的銷售顧問打電話說去交首付簽合同他說要跟他們領導申請等他回信。直到2014年5月28日我去他們售樓處也沒有接到他的回信。等我到了售樓處後纔被告知我定購的美韻園9-303房屋已經賣給他人並與他人簽署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還說我因為遲交首付違約了,認購金3萬元也不退了。
開發商違規操作一房多賣不說,還要坑我的血汗錢。找他們理論他們還態度蠻橫不讓見領導。老百姓還有處說理去嗎?難道開發商一房多賣就沒人管了嗎?希望相關的政府部門給予解決。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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