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人,在天津市一家企業供職。在北辰區普東街道宸欣家園居住(租房),孩子今年7歲,正值上學年齡。按照學區劃分應該屬於秋怡小學。秋怡小學於2014年3月開始預報名,當時我攜帶孩子和相應證件去報名,報名老師說差居住證。我補辦居住證後。老師又說我沒有租房合同,於是我又去北辰人口管理中心辦理租房合同。後期電話裡老師說又要單位的合同,我又去復印單位的勞動合同。直到5月24日正式報名的時候,老師說我又缺失社保證明。說外地戶口的6月1日報名,你補齊了就行。直到今日上午,我又給學校打電話,學校電話中告訴我已經招滿。我諮詢老師說我孩子這樣的還能不能去別的學校情況上,她說,那是你孩子,我怎麼知道,你問我!這就是所謂的人民教師,立己樹人的人民教師。我不知道這孩子上學怎麼就那麼難,如果說不行為什麼不早行通知,為什麼一味的推諉。請問我孩子現在這種情況(外地戶口,五證齊全)上學是否需要我的社保證明?還有現在我的孩子如果想就學,還能報上名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諮詢的問題後,區教育局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現答復如下: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3月份已經申請登記且符合入學條件的,在5月24-25日進行本地學生報名後,區教育局根據學校報名人數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