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個人小汽車增量指標,3次被拒,原因都是養老保險未上。我從2008年回國,一直是單位統一繳納,從未間斷。為什麼用未繳納養老保險來審核不合格?事業單位有養老保險一說嗎?相關的審核官員,是不是應該有個說法?不能隨意踐踏公民權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是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小客車增量指標問題建議您諮詢交通港口局。
全額、差額事業單位在編制的人員是不繳納養老保險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制的人員是繳納養老保險的。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政策問題,建議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進行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