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在2003年購買了河東區華昌街47號金盾裡9號樓2門502室一室一廳的商品房。2004年6月21號由天津市河東區房地長管理局下發了房屋所有權證。其中產別:私產。設計用途:住宅。有房地產平面圖,等相關內容。2010年我們想將此房交易,之前問過房管局,說可以過戶買賣,可是等我們當天去交易的時候,卻說沒有土地使用證,不能過戶。我們區土地管理局諮詢,結果跟我們說事軍產,但是房本上明明寫的私產啊!我懇請相關部門關注一下我們這個小區的這個問題,不止我們一家有這種情況啊!我父母年歲大了,腿腳不方便,想置換一套樓層低的房屋,我們作為子女,想為父母盡孝心,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希望咱們政府部門給我們想想辦法。
尊敬的邵姝玥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情況。目前,此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待處理完畢後我們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6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情況。區房管局表示已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