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1984年9月14日在服裝工業公司工作,1991年調入天津立達集團下屬國際商場工作,與93年單位領導換屆後一直沒有給我安排工作(答復說在家等消息),後找到單位若乾次均無結果。直到去年到了退休年齡又找到單位,發現我的個人檔案被轉送到北方人纔市場,纔知道已經被單位單方解除合同,後到勞動局核檔發現我的檔案裡很多文件均為單位冒名填寫,簽字。
請問我這種問題找什麼單位可以解決?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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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