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神電池股份公司2005年單位制定給職工繳納公積金是按照15%,也在管理中心備案。我2012年平均工資3500元左右,單位給我上254元。這兩年養老保險公司都一樣是280元左右。公司說加班費不算在內,到了2013年平均工資3500元,單位給我上548元。力神電池公司違法嗎?從2005年公司就這樣我還能把錢要回來嗎。 請電話聯系我 謝謝